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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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乡而常怀忧国忧民之心——片论明代官员的退休生活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3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3-10-01 浏览次数:

【作者】解扬,中国历史研究院朱鸿林工作室。

有明一代,士大夫离开官场时的情形或有不同,致仕之后的生活方式却颇为相似。朝廷规定,官员致仕需返回家乡。虽处江湖之远,但是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的影响,乡居的士大夫秉持“致君泽民”的政治期许和社会责任,并不认为致仕即是功成身退。身在家乡,他们仍然担负着教育子孙、扶助亲族、建设桑梓的重任,甚至心系天下,忧国忧民,勇于向朝廷进言,力求有所匡正。

一、薄俸碌寡致仕

明初,虽然朝廷调整过官员的致仕年龄,但除特旨留用者外,一般官员会在70岁上下,以老迈体衰求去。朝廷遵循尊老敬老传统,对正常致仕的官员,多给予荣誉和优待。如四品以下官员致仕时,可再升一级,并赠与散衔,免除徭役,恩荫子孙,居乡服饰礼仪与在任时一致,死后还享有赐祭葬等。明代官员薪俸不高,清正廉洁者往往入不敷出,致仕时积蓄无多。而尊老政策又与国家财政实力息息相关,一旦财政紧张,拨给致仕官员的月米、岁拨人夫等会随之减少,他们的生活不免拮据。明中期以后,这种赏赐更侧重于象征意义。

到了明中后期,官员不乏因官场失意或仕途不明而主动求去者,或以挂冠自去向朝廷表示不满,以致“自万历十二年以来,去国者不下百数十人”。官场上的不如意,让士大夫在致仕后开始思考如何在地方上实现人生理想,促成了比明初致仕官员更为多样的社会实践。

二、以道德律己行乡约化民

明代官员致仕后,虽然物质生活条件一般不会特别优渥,但对德行的追求往往不会松懈。要留名千古,必然要见诸实行。无论在政坛是否有名望,明代士大夫大多期望将对道德的追求落实于乡里建设,在基层社会实践自己的理想。当时最为流行的做法便是延续并改造北宋《蓝田吕氏乡约》的传统,借行乡约以施教化、移风易俗。在任官员推行乡约的例子非常多,王阳明、罗汝芳、吕坤等在体现地方特色的乡约创设上都有所作为。致仕官员虽然缺少在任时可以借助的政治力量,但凭借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推行乡约,更能体现明代士大夫对于道德提升的执着。

与王阳明共执学坛牛耳的湛若水,致仕于南京兵部尚书任上。他回到家乡广东增城沙贝村,即着手推行“圣训约”,在村中独冈书院宣讲明太祖圣谕及《书经》《诗经》《孟子》等儒家经典,并亲自担任主约,承担行约费用。由于他年老体衰,其后代也不热衷于此,人力、财力均难以为继,以致“圣训约”行约并不顺利。但这并未影响湛若水的努力,他在致仕12年后还提出组织“祝圣会”,召集同道,品评乡里风尚,为本地道德风评树立标尺。虽然无从得知这类集会能否在乡里延续,但可见致仕乡绅关心民风,对化民成俗始终怀有热情。

三、心系民生品评时政

明代致仕官员虽然离开政坛,却并未远离政治。一方面,乡绅有可能被朝廷起复,再受任用;另一方面,士大夫为官任上,以经世致用为志,这必然影响到他们致仕后的生涯。由此,明代官员致仕后对朝廷政事的关心,不亚于在任期间,而且部分久居高位者对朝政的影响力更甚于一些在朝官员。

明代中叶,成化二年状元罗伦在翰林院修撰任上因抗疏论李贤起复落职,辞官返回家乡吉安永丰。居乡期间,他致力于研经授学,同时心系民生疾苦,关注地方赋役收缴。他在《与府县言上中户书》中陈言,由于飞派诡寄、里书作弊等,当地以上田为下田、以下田为上田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百姓负担沉重,请朝廷念及民生,务必从实勘查田土,合理确定税额。

致仕官员还通过私人渠道,向当地官员表达对地方事务的见解。正德八年(1513年),金华知府刘菃准备重修城壕、修筑堤岸,致仕名臣章懋致信刘菃,“以天时、水势、人情、利害陈之”,称修堤本不是坏事,但官府既不能布施以赈济穷人,也不能蠲免赋税以舒缓民力,强开工程,必然导致百姓流离失所,因此建议停止。此外,针对盗贼侵扰当地百姓的问题,章懋曾致书刘菃,建议严固堤防,同时选派精明士兵探查对方内情。无论章懋的提议是否被采纳,其初衷无疑是尽己所能,减轻百姓负担,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明代致仕官员还热衷于品评朝政。经历成化、弘治、正德三朝的名臣林俊在嘉靖帝即位之初已致仕于乡,但对于嘉靖帝追封生父兴献王的大礼议之争,他写下多封书信寄给北京的亲友同僚,表明议礼主张,甚至向内阁大学士杨廷和直言:“伏读新诏及封还数事,心降气屈甚矣。”

明致仕官员品评朝政最著名的例子当属东林诸君。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曾任内阁大学士的顾宪成和辞官回乡的高攀龙等人,在宋儒杨时书院旧址设立东林书院。在学术上,东林士人继承杨时倡导的程朱一脉,反对当时阳明后学僵化狭隘的思想趋势。与此同时,针对官员铨选、考察以及阁部矛盾等时弊,东林士人以学术推动清议,借邸报影响舆论。正如顾宪成所言:“当京官不忠心事主,当地方官不志在民生,隐求乡里不讲正义,不配称为君子……我吴应多君子,若能联署为一,相牵相引,按天地之善脉于无穷,岂非大盛事哉!”遗憾的是,从晚明政局发展来看,这一政治理想不仅未能实现,反而因党派之争动摇了官僚体系,有伤国体。

四、授徒讲学诗文唱和

除了关心民生和朝政,致仕官员并未褪去文人本色,他们一边讲学授徒,延续学脉;一边与同道诗文唱和,疏解情绪,培养超迈时贤的高雅之气。

上文提及的名儒章懋在成化十九年致仕后,没有归隐山林,而是讲学于枫木庵,以讲读经史力行经世。明中后期长期任职于翰林院的黄佐因受诬陷,不能补吏部右侍郎之职,决意求去,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回到粤府老家。回乡之后,黄佐授徒讲学,设立条约,告之郡邑。每逢朔望在泰泉精舍讲学,坚持数十年,收获颇丰。门下弟子受其教导,多能以德行操守自持。

授学之外,居乡士大夫最为热衷的是写诗著文。万历四十八年,晚明政坛上交游极广的赵南星致仕居家。春夏之间,他大病初愈,随即著成《上医本草》。在序言中,他称自己于万历四十四年患病,甫一好转,便将药方结集成书。七月,他撰写《张伯显还金记》,劝勉世人为善;当年冬天,作《明两浙盐运司转运使刘公行状》《祭常诚所冯蘅洲王钟嵩文》,还为山西右布政使王述古、光禄寺少卿冯上知、邠州学正王振及其夫人等作墓志铭,与朝野士大夫保持文字往来。

当然,明代致仕官员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其中不乏从事经营者,甚至还有人将所得反哺桑梓,为地方建设提供经济支持。成化初,翰林院学士钱溥在致仕后“令其子以官盐盈利”。万历二十二年,曾任职于翰林院、礼部、吏部等衙门的赵用贤致仕回到家乡常熟时,正值倭寇侵扰当地,常熟县令动议修筑县城,赵用贤捐出私产助其事,“仅三月而城成”,守护了地方安全。

明代官员致仕后仍秉持家国情怀并身体力行,这不仅是其“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理想使然,也因他们有机会接触基层,了解民众疾苦。只是由于时代不同,政治局势与朝野关系各异,致仕官员的生活方式有所差别,受到的评价亦不同。当然,也有致仕官员刻意维护个人权威,过度谋求家族利益,置百姓民生于不顾。阻碍地方水利工程者有之,私通官府侵占田土者有之,贿赂有司干扰判案者有之。但在致仕之后,心系基层百姓,针对地方上的具体问题,与当地官员书信往来,通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呼吁有司减免苛税、保障民生的例子更多。只是,如果统治者不能从根本上坚持以民为本,居乡士绅的主张多半只能一时奏效,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尽管如此,明清方志中,可以看到不少地方百姓对那些为民生出言尽力的致仕乡宦给予正面评价的记载,这是地方历史文化中一条清晰而连贯的线索。

文章摘自《历史评论》2023年第3期,原文约3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