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紫竹,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摘要】“沦陷区”是一个古已有之的概念。全面抗战爆发后,随着日军战线的推进,国民党党政机关普遍以“沦陷区”指代敌后区域,造成对“沦陷区”概念的误用,受到质疑。为此,国民党高层试图以“战地”替代“沦陷区”表述中的敌后语义,却导致了“战地”“战区”“沦陷区”等新旧词汇夹杂并用的混乱局面。与之相比,中国共产党则始终将“沦陷区”正确界定为“敌占区”,这反映出共产党在思维方式上的现代性,也从政党文化层面揭示了共产党带领人民赢得抗战胜利的历史动因。
大多数研究认为沦陷区就是敌占区,一部分认为沦陷区包括敌占区、中共根据地、国统区和各种政治势力混杂的区域。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考察全面抗战时期国共两党认知“沦陷区”概念、运用“沦陷区”表述的不同路径,并试析造成这种差异的政党文化因素。
一、国民党对“沦陷区”概念的表述与误用
《魏书》中即有“州城沦陷”之语。康熙年间出现了“沦陷之区皆可乘势而复”之表述。可见,“沦陷区”是一个古已有之的概念。
北洋时期,新闻报道中出现了“全省沦陷战区”的表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随着革命根据地在全国范围的广泛建立,“沦陷区域”进入了国民党的政令体系之中,用以代称苏区。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东四省以“沦陷区域”之谓见诸报端。
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沦陷区”遂变为国民党政权官方报道中的高频词汇。国民党山东省党部机关报《山东民国日报》的报道中即有“广阔的沦陷区域”之语。宋美龄在汉口儿童保育会演讲,提到“沦陷地区的儿童”。
1938年8月12日,蒋介石发表《“八一三”周年纪念日告沦陷区民众书》称:“二百万方公里土地……现在是全部或一部分沦陷在暴敌的手中。”这些数据来自内政部编制的《沦陷区面积人口及资源统计》,而内政部统计“沦陷区”面积、人口的口径以县为单位,一县只要存在敌占区,该县全域的面积、人口数据都被纳入统计。故内政部口径中的“沦陷区”实际指存在敌占区的县。蒋介石在文中照搬内政部的口径,造成了对“沦陷区”概念的误用。
“告沦陷区民众书”又称:“敌军只能占据我们少数城市和交通要道,绝不能统治我们人民与土地。这反映出蒋介石真正想表达的“沦陷区”是一个少数据点、交通线沦陷而成片乡村仍在我手的敌后方区域。作为核心概念的“沦陷区”一词在该文中衍生出自相矛盾的两种语义,皆与“沦陷区”概念本义不同。后来在讨论“沦陷区”时援引此文,错误的“沦陷区”语义由此扩散。
在国民党党政机关的文书档案中,“沦陷区”的表述也日益增多。1938年5月9日国防最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备案的《战区各县县政府组织纲要》亦多涉及“沦陷区”。该纲要把“战区”各县分为“有遭受敌军侵入之危害”之县、“遇敌军进犯,因战略关系不能在原县治行使职权”之县和“辖境内无法行使职权”之县。在《战区各县县政府组织纲要》基础上,5月31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常会第79次会议通过《沦陷区域行政统一办法》。6月9日,中常会第80次会议修订该办法。修正案不但将“秘密”二字尽数删去,且加入“在沦陷区域行使政权”之语,使“沦陷区域”更接近包含敌占区和非敌占区的敌后区域。修订前后,“沦陷区域”语义已发生了微妙变化,反映出文件制定者对“沦陷区”概念的认识与使用的飘忽不定。
1938年7月8日中常会在第84次会议通过《战区及沦陷区党务工作大纲》,对“战区”“沦陷区”作了定义,将前者界定为“接近作战地带”,后者界定为“社会秩序相当恢复,及有敌人之经济设施并成立伪组织”的“敌军占领区域”。军委会此前函发行政院的工作纲要也使用了类似“战区及沦陷区”的表述。该纲要使用了“后方”“敌军后方”“战区”“失陷地区”等词汇,均未明确加以定义,其中“失陷地区”包含在“战区”之中,此区可由国民抗敌自卫团“展开广大游击战。可见,文中的“失陷地区”可以建立根据地、行使治权,敌后区域的色彩比较明显。由上述两份文件可知,中常会和军委会虽然统一使用了“战区及沦陷区”这样一种特殊表述,但二者对其中“沦陷区”概念的认识并不统一。
二、国民党以“战地”替代“沦陷区”的尝试及其失败
国民党政权对“沦陷区”概念的误用引起各方质疑。国民党内部的质疑之声即有不少。1938年12月白崇禧在演讲中称:“其实沦陷两字,并不正确,所谓沦陷区域,所沦陷者为线,而面仍在我手。”翌年2月,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在国民参政会第三届大会上指出,“‘沦陷区’这一个名词……极不恰当,很容易引起国内及国际间的误会。来自民间的质疑更是不断。在孔祥熙发表演说后不久,有人援引其发言内容称“沦陷区三字,实不恰当”。《扫荡报》亦发文呼吁:“‘沦陷区域’字样希望不再发现,而改称‘游击区’或‘游击区域’。”
在此情形下,军委会通令全国,将“以后凡日军侵据地带,仍有我军游击作战者,一律改称为游击区域”,试图将“敌后”语义从“沦陷区”表述中剥离。1939年3月成立的战地党政委员会落实该通令的精神。
由上可见,国民党方面接连提出新词试图取代存在逻辑错误的沦陷区既有表述,反而造成了新旧表述并立的局面。1940年2月军委会发表《阐释“战地”“战区”涵义》,重申“战地为沦陷地区之统称”。然而,这一声明并不能改变这种混乱情况。此后至抗战结束,国民党语境中“战地”“沦陷区”混用的情况未有改观。
“沦陷”即领土被敌人占领,传统观念中战线的收缩往往意味着其后领土的沦陷。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方面很大程度上还保持着既有的传统观念,将“敌前进距离”等同于“沦陷区面积”,这造成“沦陷区”中复有沦陷区的逻辑错误。国民党因此受到多方质疑,而试以“战地”替换“沦陷区”的敌后语义。
然而,最终“战地”非但没有终结“沦陷区”对敌后区域的指代,还造成了“战区”“战地”“沦陷区”“游击区”夹杂混同的情况。这一方面因为“战地”本身含义过于开放,指向不清,不适于表征边界明确的空间概念,另一方面在于国民党当局始终没有对“战区”“沦陷区”“游击区”等词作出准确定义。这导致了国民党各级部门、官员在这些词汇使用上自行其是,互相矛盾,前后不一。
三、共产党语境中的“沦陷区”表述
与国民党不同,中国共产党对战时空间概念进行了准确而清晰的界定。毛泽东将敌后区域明确划分为三类空间:“第一种是被我方游击部队和我方政权掌握着的抗日根据地;第二种是被日本帝国主义和伪政权掌握着的被占领地;第三种是双方争夺的中间地带,即所谓游击区。”张闻天则将战时中国的地理空间分为“敌后方”“战区”和“我后方”三类区域,在此基础上又划出“敌人占领的中心城市与据点”“直接战区”“邻近战区”“近后方”“远后方”等子类,并加以定义。由此可见,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准确判断战争形势,创建了一套清晰合理的空间术语,各空间术语与各种空间概念一一对应,科学反映了因抗战而生的各类新型空间实体。
1939年10月解放社出版的《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沦陷区》一书。毛泽东为该书作序,他指出:“中国沦陷区问题,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生死问题……为了灭亡全中国,它就用经营沦陷区来准备条件”,并强调“沦陷区问题的研究是刻不容缓了”。这些论述明确了“沦陷区”与“敌占区”在概念上的同义性,从而将“沦陷区”表述纳入战时中共的空间术语中,同时建立了以日军暴行调查为中心的“沦陷区问题”研究范式,从而为“沦陷区”一词赋予了日军侵华意象。
1944年底,毛泽东号召全党全军展开局部反攻,“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用“解放区”对应“沦陷区”,进一步加深了“沦陷区”在中共语境中的负面政治意涵。朱德在党的七大上指出:“国民党当局所丧失的陷入黑暗的广大沦陷地区,逐步经过我们之手,收复过来,变成了光明的广大解放区。”朱德为“沦陷区”赋予了时间性,使“沦陷区”与“解放区”存在新旧交替的先后关系。
国民党对“沦陷区”概念的认知和运用落后于时代,而共产党对“沦陷区”概念的准确定义和清晰表述则是远远领先于时代的。这反映出共产党将复杂事物抽象为概念体系的系统思维能力,而这种能力不仅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在思维方式上的现代性,也从政党文化层面进一步说明了为何共产党能够带领中国人民最终赢得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文章摘自《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23年第2期,原文约1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