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慧芳,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摘要】插汉拖辉地方位于宁夏平原北部沿黄河一带,东与鄂尔多斯旗地相接。康熙年间这里是鄂尔多斯蒙古部落游牧地。雍正年间清廷在这里设县筑城,兴修水利,招民垦种,将其变成了新垦区。但随着农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难以应对的环境和灾害问题,导致县治裁撤,民户流散,农田逐渐荒废。清前期插汉拖辉从牧场到农耕区再到弃地的转变,是农牧交错带地区环境变迁的典型案例,探究这一变化过程及其影响,对今后农牧交错带地区的开发具有历史借鉴意义。
插汉拖辉,是清代汉文史籍对蒙古语的音译,也写作察罕拖灰或查汉托护,具体是指今宁夏平原北部平罗县至石嘴山市惠农区之间的黄河滩地。插汉拖辉地区在清代经历了从牧地到农耕地的变化,涉及蒙汉民族关系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博弈,对于研究民族地区开发和环境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一、蒙古部落游牧插汉拖辉始末
清初插汉拖辉多是一些没有开垦的河滩荒地,史载:“滨黄河西,地皆良沃,旧以汉、唐渠水所不及,遂旷为牧野”。黄河东岸是鄂尔多斯蒙古部落游牧地,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今鄂托克旗)的牧地范围“东至察罕札达海泊,南至贺通图山,西至察罕托辉,北至马阴山”,其中西界“察罕托辉”就是本文所述的地方。
康熙三十六年(1697),因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康熙帝出边巡行,曾经到过插汉拖辉一带,并对此地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沿黄河而行,见地方美,草甚好,柴丰足,且有灼木、三川柳、柳条、金桃皮、山桃皮等树木,在黄河河曲草木茂盛之处,有马鹿和野猪,空旷地有长尾黄羊、野鸡、兔子。”由这些描述看,当时的插汉拖辉是一处疏林草地景观。这种景观的形成,可能与明代以来这里少有屯田活动有关。
康熙四十七年(1708),松阿喇布奏请朝廷允许鄂尔多斯蒙古部在插汉拖辉游牧,因事关蒙汉民族交往与地方安宁问题,清廷派御史穆和伦前往该地勘查。穆和伦勘查后回奏:“设理事官二员不时稽察,庶樵采居民与游牧蒙古不致互相生事。”此事得到了清廷允准,并规定了鄂尔多斯蒙古游牧的具体界线,“均以西台为界,自西台之外插汉拖辉处,暂许蒙古游牧。”以及宁夏民人樵采的次数。这一决定,在制度上保障了鄂尔多斯蒙民暂时游牧的权利,也满足了宁夏平罗营一带民人定期采取柴薪的需要。
不过,鄂尔多斯蒙古部在插汉拖辉地方游牧,仅仅维持了五年时间。原因是这些游牧者在游牧的过程中,逐渐越过墩台界线,不断扩展游牧范围,从而引起了宁夏地方官员的不满。针对这些情况,康熙帝派理藩院员外郎莫礼布前往插汉拖辉巡察。后者回京后奏称,“鄂尔多斯蒙古现在游牧渐至贺兰山下,与原定之界实系逾越”。清廷确认越界游牧属实后,又就此事进行商讨。商讨的结果是,决定“以黄河为界,永禁游牧”,于是鄂尔多斯蒙古退出插汉拖辉地方,蒙汉民族隔河而治,分界经营。
二、插汗拖辉的水利兴修与农地开垦
到了雍正年间,旧的“沿边”地区多已实现了行政建置的变革。在此背景下,有人提出开发插汉拖辉为农耕地的建议。雍正三年(1725),岳钟琪在查勘甘肃沿边喜丰堡、柳林湖等十几处垦地情形后,特别提到“插汉拖灰招垦之处诚为紧要”。此外,雍正四年(1726),甘肃巡抚石文焯奏称:插汉拖辉地方“东界黄河,西至西河,其地平衍,可以开垦”,而且“必得开渠通水,筑堤建闸,以时启闭,以资灌溉,则旷土尽成膏壤”。正是在这些人的建议下,插汉拖辉被清廷纳入新的开垦计划之中。雍正四年二月,朝廷任命川陕总督岳钟琪、大理寺卿通智负责这一带的开垦事宜。
(一)设县筑城
岳钟琪在规划开发插汉拖辉时,首先提出设县筑城。雍正四年五月,政府批准在此设立新渠县,并于“适中之地建城一座,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插汉拖辉地方辽阔,经过两年的招垦,人口和耕地增加,通智等人奏报朝廷,“止设新渠一县,鞭长莫及。请沿贺兰山一带直抵石嘴子为界,于省嵬营左近添立一县,设知县、典史各一员,钦定县名,铸给印信”。雍正皇帝同意添设新县,并定县名为“宝丰”。新、宝二县下设堡制,所属堡寨共有53个,主要分布在惠农渠和昌润渠两侧,形成了以水利灌溉为中心的聚落。
(二)兴修水利
雍正四年七月,工部侍郎通智、宁夏道单畴书,主持开凿惠农渠,渠口在“宁夏县叶升堡俞家嘴,并汉渠而北,至平罗县西河堡,归入西河,长二百里”。在此基础上,又将黄河支流六羊河改为昌润渠,渠长一百一十里。在国家财力和人力的支持下,雍正七年(1729)六月通智奏报,二渠均已竣工,“惠农渠可灌万顷,昌润渠可灌六七千顷”。
(三)招民垦种
插汉拖辉的招民垦种基本上与兴修水利同时进行,并且一直持续到惠农、昌润二渠完工之后。政府准拨“帑银十五万两,以为招来户口恒产耕种之资”。鼓励本籍官民前往垦种,并借给每户无业穷民牛具、籽种和盖房银两不等,凡所垦地亩给为世业,三年起科。在此政策驱动下,宁夏等地无业穷民前来者有二千户。
虽然招来人户有了很大的增长,但依然难以满足当地开垦和发展的需要。仅从宁夏府所属州县内招来户口实在有限。为此,岳钟琪奏请放宽招揽民众范围,从陕甘二省所属州县中招民垦种,并提出凡无力民户,计路途远近,给脚价口粮银。
插汉拖辉的农业开发,改变了宁夏平原北部地区的自然景观和社会面貌。据相关研究,雍正末年新渠和宝丰两县报垦面积已达到79.6万亩。农地开垦且促进了人口的增长,推动了区域社会发展。明万历年间,宁夏最北部仅有平虏守御千户所的“户一千九十,口二千二百八十七”。到乾隆年间新渠、宝丰并归平罗县后,该地区人口发展到“户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口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六十”。在农业开发过程中,这一地区的手工业也有了新发展。在石嘴山地区就地取材,采矿和冶铁,建造石炭窑数座、大小煤窑十几座,平罗和新设两县民人利用煤炭烧制缸、盆、盘、碗等瓷器。在此基础上,商业贸易集市相继出现。其中石嘴子市场,是蒙汉民人定期交易的市口,也是西北通往内地重要的水旱码头。
三、插汗拖辉的土地盐碱化与自然灾害
首先是土地的盐碱化。插汉拖辉地处农业灌区的最下游,随着灌溉规模扩大,土地盐碱化日益严重,农田荒废现象逐渐增多。据乾隆《宁夏府志》记载,平罗县有耕地7786.90顷,其中盐碱地却有3913.22顷,约占耕地的一半以上。
其次是洪涝灾害。插汉拖辉农田多属黄河滩地,田地及庄稼易被洪水冲毁。清廷在兴修水利时就考虑到了此问题,应对办法是在黄河沿岸筑堤防洪,但洪涝灾害依然不时发生。洪涝灾害对该地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会造成粮食减产。二是会破坏水利设施,减少可耕地面积。
最后是地震灾害。乾隆三年(1738)十一月二十四日宁夏发生八级地震,新渠、宝丰和平罗一带属于震区,灾情极为惨重。清廷派兵部右侍郎班第前往宁夏协助赈灾,逐处查明新、宝二县被灾情况。因地震对插汉拖辉地区的破坏较大,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正常,故班第认为灾后重建“势所不能,徒费帑金,与民无补”,并上疏“仍复旧规,请将二县裁汰”。朝廷采纳了这一建议,将原地剩余户口转回原籍,而有愿意留下佣工者,则“以工代赈,设法安插”。至此,这个一度令雍正皇帝颇为自豪的新垦区逐渐没落。到乾隆十年(1745),这里的情况依然是“地留积水,数载尚复如故,万难垦种”。
四、结语
插汉拖辉位于宁夏平原与鄂尔多斯高原的交界处,属于典型的农牧交错地区。而随着清廷对边疆地区的政治经营日益完善,屯垦经济逐步发展。雍正时期通过兴修水利和招民垦种,使原为游牧地的银北地区变成了引黄灌溉的农耕区。清前期插汉拖辉从游牧地到农耕地的转变过程,展现了农牧交错地区因不同的经济活动所导致的景观环境变迁。农业开发以后,在不合理的灌溉和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农业生产环境逐渐恶化,农田荒废现象严重。因此,评价农业开发与环境变迁的关系,应该在特定的时空下进行考量。农牧交错带地区的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既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也不能忽视自然因素突变带来的冲击。
文章摘自《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年第38卷第4辑,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