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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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流之悼”——圹志与明清墓志文的日常性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3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24-01-11 浏览次数:

作者龚宗杰,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古籍研究所。

摘要】中国古代墓志名目繁多,圹志作其中一种通常由亲族撰写而不托名笔的类型,颇能体现古代墓志文个人化和日常性的书写特征。自唐代韩愈《女挐圹铭》以来,经由归有光、钱谦益等明清文家的创作,圹志在文体学脉络及文人书写传统中,逐渐获得相对独立的类型特性。其中以子女及族中晚(5施用对象的一类作品,既继承汉魏六朝抒写“下流之悼”的哀辞传统,又提升明清墓志文在描写个人情感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文学性。以圹志对象,考察明清墓志文的生活与情感表现,指向的是一个与征史纪事、褒功述德的传统历史建构不同,而回归一般生活、普遍情感的文学世界,这或可古代墓志的文学研究提供某些思路,又不失从生活史的路径来研究古代文学的一次尝试。

作为一种通常不托名笔而由亲族所写的类型,圹志可以说是古代墓志中颇具个人化书写特征之一种。在现存题署“圹志”的墓志中,为亡故之妻、子女及族中晚辈所撰的作品为一大宗。与一般墓志铭主于述德行、铭功业的内容和功能不同,这类圹志在罗列墓主基本信息外,多叙写日常琐细,重在以辞致哀。通过对这类墓志文的讨论,我们既可以梳理中国古代的哀辞书写由中世向近世发展的跨文类传统,也能进一步讨论墓志文的“日常性”在明清时期获得强化的话题。

关于文学的“日常性”,在笔者的理解中,是一个主要以日常生活为内容取向、以细节表现为写作倾向,且在宋代以后获得长足发展的总体概念。本文更关注墓志文的文体语境,从明清时期浩瀚的墓志文献中演绎出一种特定类型。在古代的文体分类学中,圹志、圹铭常被视为墓志铭的别称。在《文体明辨》卷五四“墓志铭三”,徐师曾收入的圹志、圹铭例文是宋王十朋《令人圹志》、唐韩愈《女挐圹铭》,分别为亡妻、亡女墓志。事实上,后世圹志之一大宗正是为亡故之妻子、儿女和亲族晚辈所撰,且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书写传统,这是本文主要探讨的对象。

结合徐师曾的序题和唐宋以来的圹志撰作,大致可归纳如下几方面:其一,从墓志文类的发展来看,圹志一体经由韩愈、王十朋等唐宋文家的写作而确立其义例,题书“圹志”、“圹铭”的墓志铭也正是从南宋以后大量出现。其二,在狭义上,墓志与圹志又有区别,可概述为:圹志多由亲族所写,而墓志则多托名笔。其三,随着南宋之后撰作日趋普遍,圹志在墓志铭这一文类所统摄的文体序列中,逐渐获得其作为特定类型的某种独立性。从《文体明辨》《文章辨体汇选》的文体示例中可看出,韩愈所撰《女挐圹铭》多被视为圹志之典范。韩愈《女挐圹铭》的典范意义,在文体学意义上的所谓“题书圹铭”的样板性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套可供后世借鉴的圹志写作笔法,即以追忆性的叙事法,结合撰者之经历来交代“本无它行”之亡者的大致生平、行迹,并将哀情融入其间。

除圹铭外,韩愈还为其亡女写过一篇《祭女挐女文》,二者形成微妙的互文关系。祭文仅以“昔汝疾极,值吾南逐。苍黄分散,使女惊忧”四句交代了女挐病亡的缘由及韩愈遭贬之史实,而更多篇幅用来抒写罪责之感和哀恸之情。这种详略的区别当然与墓志、祭文两种文类本身的不同规范有关。对于这种差别,或可用刘勰《文心雕龙》对“哀吊”与“诔碑”的区分来认识。概言之,前者重在寄哀思,后者主于记德行。本文藉引《文心雕龙》“下流之悼”一语,取其哀悼幼弱及卑者之意,既希望以此串联唐宋以来圹志以子女、族中晚辈为对象的个人化书写现象,也意在藉助哀辞注重写情遣哀而体现出与诔碑述公德、表颂扬相区别的文学传统,来引出近世墓志文“日常性”的话题。

由于哀辞最初用来写幼弱夭亡,因而其所抒写多为痛伤、爱惜之情,又因无功业、德行可叙,故内容多描绘亡者聪慧机敏之质。在写作要求上,注重通过描述容貌举止、性情质量,灌注入撰者的私人回忆和悲伤情绪,来实现令后人读之动容的文学效果。

唐宋时期为幼弱夭亡而撰写的墓志,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对汉魏哀辞书写传统的一种延续,尽管墓志与哀辞尚属不同类型,但二者在叙写哀情这一点上是相通的。出于对墓志重在纪行谊、述功业的文类功能认知,明清文人为幼童撰写圹志,尤其是要将这些圹志收入文集中,时常怀有由“幼未成德”和“无它行”所带来的某种程度上的书写焦虑感,因而往往会提供一套如唐锦“予文虽不敢望于古人,而情则均也,何为不可哉”的说辞。

唐宋以后,碑志盛行而诔文渐衰,但树碑埋铭,同样注重记载逝者的德行功业。对于撰写圹志以抒“下流之悼”,而“生平无可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撰志者的书写焦虑感。因而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潘岳作哀辞、韩愈撰圹铭,就成为后世为幼弱夭亡者立传作志,以文字求其不死的范型。在撰写墓志上,“不朽”的意义更重在后人对墓志主的看法,主要是围绕德行、功业的历史评价。而“不死”的意涵更多指向生命意识,包含生命认知、体验和情感等因素。这种意识往往在古人面对子女夭亡时获得强化,如韩愈《祭女挐女文》即云:“人谁不死,于汝即冤。”在墓志文程序化、公共性与个性化、私人性的两个维度间,明人归有光的独特性,就在于他将墓志的个人化倾向做了很大程度的推进,对“至情”的描写正是其中的主要表现。归有光对个人情感描写、日常生活表现的重视,不仅让他笔下的二二、如兰因文字而获得某种意义上的“不死”,也使这些悼念之作在明代文学史上熠熠生辉,成为明清墓志文展现日常性及近世性特征的重要载体。

从总体上看,明代传志类文学的发展,是以个人化、日常化色彩的越发浓重为趋势,其重要表征是一般士人乃至非精英阶层的底层人物获得更多关注,他们的生活、情感世界得到更细致的表现。在归有光之后,明末清初的钱谦益也是应此趋势而出现的重要作家,他的墓志文撰写同样注重对市井、日常及生活细节的捕捉,藉助回忆式的再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达情感。

在钱谦益的诸多墓志文中,他为亡子寿耇所撰《亡儿寿耇圹志》,是其中颇显日常性书写和细节化处理的样本。从钱谦益的这篇圹志,可以看到明清墓志文反映日常生活的几个典型层面,可以概括为察惠、细行、旧物。关于察惠,这是墓主“幼未成德”或“生平无可述”的墓志中较为常见的要素。明清墓志文对墓主性情、品行的刻画,通常会采用如钱谦益的处理手法,选取生活日常为素材,通过对细行琐事的描写和言语的转述来实现形象的具体化。尤其是对墓主所言所讲的记述,往往能提升墓志文的叙事性。对于有着照顾和呵护责任的亲长而言,子女的亡故,特别是幼弱的夭折,往往会引发他们“信吾罪之所招”或“即余不德”的自责感。

以上概述了明清墓志文中日常生活、情感以及表现这些内容的写作手法。尽管选取的考察对象基本收束在圹志这一类型上,但也足以让我们窥探到,在明清两代文化发展、审美演变的大趋势中,墓志文这种多被视为“最宜谨严”的文类,明显地呈现出个人化及日常化书写的特征。

近年来,生活史的研究取径逐渐获得古典文学研究界的关注,但总体上,与本文指出古人为幼弱或“下流”之辈撰志而常常怀有的书写焦虑相似,学者在面对这些琐细的历史碎片或不起眼的边角料时,难免也会产生某种学术研究的焦虑感。这种焦虑感,很大程度来自我们对传统文学史研究模式的固有认知,即要求以宏大的历史叙事为考察脉络,以精英、经典及重要的思想观念为关注重点。明清两代自然不乏文人精英和文学经典,但所谓的“多元化”、“碎片化”和“去中心化”同样是这一时段的重要标签。在此意义上,站在明清研究的维度,我们更应该开放地将文学理解为人类生活、心灵之普遍意义的表达方式,从而对明清时期大量的“平凡”、“琐碎”和“边缘”,展开更有意义的讨论。

 

文章摘自《中华文史论丛》2023年第2期,原文约2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