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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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乐于戏——清末一个典型四川文士的戏剧生活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3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24-01-11 浏览次数:

作者李国太徐艳君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日记是一种进入微观历史的重要史料,在日常生活研究中具有突出地位。丁治棠作为清末一位典型的文士,留下了三部日记和一部纪行诗集,其中有大量他在光绪年间于上海、北京和成都观剧的记载。丁治棠不但痴迷于戏剧,而且往往对演出效果和演员技艺作印象式评点。他在京、沪观剧主要在营业性的戏院、茶园,在成都观剧则多在已发展为公共性娱乐场所的神庙和会馆。随着年龄增长和心态的变化,丁治棠观剧的功能指向逐渐从社会交际变为消遣娱乐。丁治棠个案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利用私家档案、个人日记等史料来研究戏剧,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关注戏剧活态的“演”与“观”,最终促进戏剧史的多维书写。

《晋省记》记录了清末四川文士丁治棠光绪二十三年(1897)由川北仪陇到成都述职途中的见闻与经历,还记录了作者在成都的观剧活动。本文以《晋省记》为中心,结合丁治棠其他著述《初度入京记》《往留录》《纪行杂诗》,力图通过考察他的观剧行为,管窥晚清四川地区的演剧活动。

一、作为文化生活的观剧活动

丁治棠热衷于戏剧,几乎每到一地都会看戏。《初度入京记》《纪行杂诗》《往留录》中就记载了丁治棠三次公车进京时在北京和上海的观剧活动,《晋省记》则记载了他担任仪陇县训导时在成都述职时的观剧活动。

据《初度入京记》记载,丁治棠虽在长江上船行月余,疲惫不堪,但到上海的第一日“闻天仙、大观二戏园演灯戏”,便欣然前往。在上海暂停五日,便有三日去了戏院。二月初一才抵达北京,在二月初三便听到友人言及初五日为川人团拜期,届时会在“四川新馆治酒演戏,……戏调驰名优,从早演至半夜方已”,于是“闻此,雀跃愿从”。

丁治棠第二次入京是光绪八年,他在上海短暂停留期间依然不忘观剧,并留下了《天仙园观剧》一诗,其中的“人讴京国调,天降月宫仙。名妓欢陪酒,奚奴巧索钱”,可谓是对上海戏园的素描。

丁治棠第三次入京是在光绪十四年,《往留录》便是对期间活动的实录。丁治棠一如既往地痴迷于戏剧,如一月二十四日到上海的当天,便“拟向丹桂轩观夜剧”,由于暴雨,最终只能“阻兴不得往”。但到第二天便又“尾诸友至留春园观夜戏,补昨不逮”,其实这一夜依然是暴雨如注。

三部纪行日记和一部诗文中,对丁治棠观戏活动记载最为详尽的,还是记录从川北仪陇到成都,并在成都停留的《晋省记》。根据《晋省记》可知,丁治棠在成都一共停留了47天。在这47天中,《晋省记》明确记载了丁治棠观剧活动的有18天,只要有闲暇时间,演戏几乎必到,其看戏频率之高,可见一斑。

由上述可知,戏剧是丁治棠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可以说戏剧已经成为丁治棠文化生活和日常消遣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演剧的空间场域之比较

演出的空间场域是研究演剧活动的题中之义。清代中后期,全国各地演剧活动十分兴盛,但不同地区演剧的空间场域却存在差异。

从丁治棠日记还可以看出,清末北京、上海的戏园、茶园需凭座看戏,座位分等级,不同等级价格有较大差异。在戏院中看戏的规矩也较多,如上海天仙园:列柜房收资,分三座:上座列楼前与坝中,备桌席,陈品物,价每位钱文二百五十……下座无茶,列凳坐看,居中座后,价四十文钱。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剧,自然需要将就观众的时间,因此夜晚演剧活动比白天为多,于是便出现:凡诸园演剧,夜胜于昼。昼则人寻生理,不暇来,夜则商贾诸色人皆聚。

商业性的戏园为了吸引观众自然要想方设法打造舞台布景,其中为了适应夜晚的环境,灯光设备十分重要:“台口排点煤气灯,明于昼。锦绣扎花阑,布台上、下、左、右俱遍。”而在演出的过程中,舞台道具也与川中大异,丁治棠不得不感慨道:“计此场燃千百灯,如游星宿海,如到广寒宫,天仙之名不虚也。”为了营造戏剧的真实感,各种道具被搬上场,这便异于中国传统戏剧的象征性表达。最后丁治棠感叹到:“今晚如到兜率天,如游广汉阙,不负此二角洋银也。”丁治棠在北京、上海期间,除在营业性戏园看戏之外,也有在会馆中看戏的经历。戏班被请到会馆演剧,看戏者均为川人,他们不需缴纳门票,但请戏班则需要众人遽金共筹。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距丁治棠第三次入京已时隔9年,但据《晋省记》的记载来看,成都却仍未出现茶园、戏园这一类看戏的场所。当时成都演剧的场所主要有三类,一是神庙,如火神庙、三义庙和城隍庙等,二是会馆,如湖广馆、浙江馆和江西馆,三是临时剧场,如王家坝。其中神庙剧场演戏次数最多,共12次,却没有一次是为了庆祝神诞或祭辰,这表明神庙剧场已逐渐向世俗的剧场转变。

在当时的成都,任何人都可随意进入庙宇和会馆看戏,座位没有上、中、下等级区分,只有有座和无座之别。看戏无需给钱,剧场又较窄,有时会遇到人满为患的情况,如四月十九日,宾乐班在王家坝演戏,当时的场景是“人山人海,几无立足处”。

三、观剧的功能指向与剧评

对演剧活动的研究,观众的参与也是一个不应忽略的因素,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看戏的感知也会因自身经历而前后有别。丁治棠16岁考取秀才,又先后得张之洞、王闿运的赏识,在尊经书院任职,43岁考中举人,其时踌躇满志,赴京赶考,期望能金榜题名。在三次公车进京途中,丁治棠多次在上海、北京看戏。当时的他,作为一位渴望入仕的举子,看戏除了是一种艺术的欣赏,还具有社会交际的功能。如光绪六年二月初三日:早膳后,谈及初五日为川人团拜期,在四川新馆治酒演戏。听说在四川新馆不仅能看戏,还能结识四川人员,丁治棠“雀跃愿从”。而初五日也确有不少官员莅临,“吴御史少珉、童郎中健庵、卢主事雪堂,凡川内翰詹、部曹、公车,俱于于来。”而“忽刘彩来报:‘童大人至矣!急往谒,迟则去。’”则形象地反映了入京赶考的才子试图借团拜会结交官员的急切心态。这时的观剧,无疑为他提供了结交官员的机会。

回川后,他于光绪十七年辛卯(1891年)就任仪陇县训导。随着身份的改变,心态也随之变化,他自称“仕隐子”,并撰著《仕隐斋随笔》,“以‘仕隐’为名斋,也正是先生晚年心境的反映。以作闲官为隐居,这是一种不满的表示”。看戏已成为他在半仕半隐生活中用来排解不满、娱乐消遣的工具。

丁治棠对于戏剧的好坏,他有专业而独到的评判标准。丁治棠的戏剧评论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

一是以印象式方式评价戏剧的整体演出效果。如他评价《山海关》“颇紧饬”,《活捉王魁》“亦森森动魄”,《南华堂》“亦惊心动魄”,《霸王战钜鹿》“想见拔山举鼎气概,令人神旺”。在他看来,这些剧目的演出效果是比较好的。但《举禹鼎》《打祝家庄》与《吃醋》的演出则较为逊色,因此,他分别给出“差悦目”和“差强人意”的评价。二是从唱、说、做等专业角度评论演员的表演技艺。如他认为在《活捉三郎》一剧中扮三郎者,“身法灵活,随媳娇手翩翩舞,如提风灯”;张四娃在演《八郎看母》时,“唱口铿锵,累累如珠洒盘。如此熟戏,演得簇簇生新,津津动听,真绝艺无两”。三是在比较中评判演员演技的优劣,从而彰显演员的个性。从《晋省记》来看,丁治棠对张四娃和王金凤较为推崇,他评价张四娃“声、色、艺三长俱擅,可为诸旦之冠”,“真优中翘楚也”。而王金凤“老名优也,年近五旬,无老态,不减徐娘风韵”。

在英雄史观指引下的历史书写中,往往难以窥见个体生命的印迹。但明清以来,部分文人开始自觉记录下日常生活的点滴,为今人留下了丰富的有关那一时期的文献。正是通过这些以往被忽视的私家史料,才让我们得以管窥日常生活的魅力。具体到戏剧史的研究,迄今已完成对中国戏剧史宏观而系统的呈现。在此基础上,如能充分利用近年来陆续发掘的大量私家档案、个人日记等史料,从微观层面进一步丰富戏剧史的细节,将戏剧置于日常生活中,关注戏剧活态的“观”与“演”,或许能让戏剧史更为立体、丰满。

 

文章摘自《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23年第6期,原文约10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