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维强,史灿,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摘要】20世纪20年代正是新文化启蒙的尾声和国民革命行将喷薄的窗口期,社会各界对反传统、反权威、反革命的现象均极度敏感与焦虑。此时,深受压抑的近代女性群体陡然面临复杂变局。本文将以20世纪20年代的女子剪发潮为研究对象,从被舆论符号化、被权力工具化的剪发潮出发,从性别、舆论等角度对剪发潮及其背后的相关矛盾和新旧更迭进行分析,进而论述剪发潮在该节点的集中爆发,表面上由舆论和性别等多重冲突构成,其内里更是蕴含着传统社会的近代转向,以及个体由不自决、少自由到启蒙觉醒的深层逻辑。本文意图通过分析剪发潮事件,进而揭示近代中国社会渐变的性别面相并对沉默的近代女性致以敬意。
一、剪发先声:从不自主和有自决
(一)预演:暴力和屈服下的婚内剪发。据清末《上海新报》记述的一则家庭性别暴力,妇人因婚姻矛盾被迫剪发为尼,其后却遭亲夫以暴力相威胁,生死之间,该妇只得屈从,其间,因怒而动杀机的男子确乎鲁莽,但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舆论氛围和传统惯习下,“妇之父母至,婉言劝谕令婿先行”,莽撞夫婿竟轻易得到妻方长辈的谅解,甚至凭借朝廷法令和传统权威将已离心离德的妻子强行追回。(二)微澜:自觉和主动下的学生剪发。早在1903年的《女界钟》中便有提及,“(截发)以求卫生,吾以为女子进化亦当求截发始”。但受限于国家、社会与家庭,女性自觉意识的萌发确实不易,得以自主发声的女性更是屈指可数。随后,历史空缺很快被迅速兴起的各色社会舆论填满。
传统社会中,通常未婚女子会梳成发辫,出嫁后将发辫盘于头顶成为发髻。若是依地域差别,不同阶层与群体又会搭配不同的特定饰物。但女子剪发是绝少见诸纸端的,即便“剪发是自己身体上的事”,一般女子也难自决。毕竟剪发实在是有“西洋景”的意味,在广大女性群体还在适应新社会角色和积攒生存资本的时候,剪发潮首先起于晚清努力刷新政治氛围下的新式女学生中。据称,长沙女校的朱德裳校长便为谋求女权政治的伸张而提倡女子剪发,并为争取实际权益而仿效男子社会团体,另设女子崇俭会以谋求进一步的政治权利。
二、剪发风波:舆论乍起与矛盾冲突
(一)怎一个“贞”字了得。《四川日报》曾于七月十日刊载一篇署名“正俗”的《妇女剪发说》,其文大旨为谴责女子剪发。正所谓“妇女有四行,容其一也,今一旦不顾父母遗体,剪发毁容,自戕若此,是所谓‘逆’也,‘愚’也,天地中不容之物也”。故而,(妇女剪发)“必生‘骄慢之心’,骄慢之心生,必不循其当然之职,尚何顺之有哉?是所谓败常乱俗‘不轨不则’之妇女也”,如此一来,毁伤父母遗体又不尊礼法的女子万不可剪发。
(二)舆论冲突下的性别矛盾。新旧社会变迁中,性别矛盾和因之而起的冲突一直伴随着女界剪发,特别是针对因剪短发而有与男子相混淆的礼教隐患,更是引起激烈讨论。时人评论,“女子剪发完全有利无害,有益无损,确系女界之进步,友人何君自美来函,谓美国妇女剪发者,已十居其六”,当然,其中以追求新潮的女学生最多,不剪发的已属少见。此外,电影女明星如黎明晖者,亦尝试剪发。此外,冯玉祥夫人李德全女士也由其夫亲为剪发,并摄影留念。冯之部下眷属,亦相率剪发。李征五之夫人等,如徐朗西之夫人在八年前便剪发。可见,自觉身体和向往自由的女性本就接受剪发,寻常礼俗禁锢皆是无碍的。
三、淡出与妥协:剪发风潮和革命运动
(一)权威的介入和舆论的变色。剪发女子刺激各界舆论,还涉嫌混淆男女大防,自甘堕落与低俗娼妓混同,当局实是无法姑息的。与此同时,南方多省却在革命浪潮下开始激励与鼓动各界女子剪去长发:其时,就世界范围看,女子剪发之风潮也已蔚然成风;此外,随着军事和政治上的发展,国民革命运动对传统社会的遗留痼疾也在大力革除。如此,20世纪20年代的女子剪发运动经过酝酿、初兴和艰难发展后,就此达到高潮。
(二)旧礼法和新权威下的剪发。革命对女性的特殊关注早自辛亥便有端倪,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妇女参加各种革命团体并献身革命的骨干分子,有姓名可查的有380多人”。随着北伐军势力的稳固,当局便通过当年(1927)的国际妇女节来大造声势。其气氛之浓烈,意味之复杂,从当时国民党汉口妇女组织的宣传便可见一斑,就是在这妇女解放旗帜的号召下,社会各界的女子几乎都被动员起来剪发。
(三)持续打造:剪发与性别的再次纠葛。随着革命热潮的急速消退,新政权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维持稳定和发展经济。故而,女子剪发不仅落入权力的嘲弄,更成为资本的“俘虏”。随着剪发女子群体的不断扩大,相应的商业舆论宣传和社会职业也在迅速跟进。无奈,社会公共领域基本为男性群体占据,特别是理发行当,更是长期被男子掌握。故而,贸然闯入由男性主导的社会领域后,弱势的女性自然成为性别冲突的牺牲品和男子想入非非的主角:在此背景下,女子进人公共领域剪发便又成为涉及贞洁道德的问题。
四、回归日常的女子剪发
作为激进的符号化象征和工具化手段,弃绝青丝的女性在大革命失败后仍被舆论和冲突裹挟,直至20世纪30年代末,广大内地乡村根据地中的女性还在中共的组织下被推动着实现剪发放足的女性解放和动员。梁漱溟曾在其《乡村建设理论》中对传统中国乡民的形象有过探讨,认为其无非“贫、愚、弱、私”四字便可大致概括。虽略有夸张之嫌,但足见在如一潭死水般的落后乡村中推行新政举措,实在有天然的障碍。
国共内战期间,国民党政权为实现“教养”或“抚慰”人民身体的目的,并由此适应近代化现实要求,特别于1934年推行了“新生活运动”。但即便已是1936年,晋省仍在大谈特谈男女有别并禁止女子剪发:此时距离南方革命对妇女剪发的解放已过去近十年,但北方省会城市仍是这番景象,不免令人疑惑:这难道是传统礼教思想的回潮?或许,所谓的“解放”并非对于大众,而是利用冲突和舆论来达成实际利益。
20世纪的中国曾历经多次发型潮流的转换:其一为辛亥革命前后的男性剪辫,延续数年之久;其二为新文化运动前后的女子剪发,尚属小规模;其三为国民革命时期的女子剪发风波,煊赫一时;其四是30年代中叶后的烫发禁令。此后,“文化大革命”时期也曾出现强行剪发的纠斗闹剧,故暂且按下不表。而反观20世纪20年代爆发的女子剪发潮,其背后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蕴含的新旧更迭以至于矛盾冲突。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女子剪发无法脱离城乡与地域的限制,更无法逾越阶层和时代的隔阂,究竟其辐射范围和影响程度如何,仍有待深人探讨和继续研究。
回看近代女子剪发潮,可见其因舆论大兴而煊赫一时,之后也受限于舆论所用的文学性修饰手法和矛盾冲突的介人曲解。作为历史主体的女性个体(或群体),其主观能动性终究被修饰手法所表达,并转换为刹那间的感官体验和心理暗示,沦为一段段话语遗迹,即便那历史场景曾惨烈甚至骇人心扉,“残杀首先加于剪发女子的,被杀以后,露卧在济生四马路上,还得要剥衣受辱……接发无术,眼泪洗面。姐姐嫂嫂怨形于色,大有死必为厉鬼以魅汝之慨”,但终究被大众社会习惯性地淡忘和消解。
文章摘自《社会史研究(第14辑)》,原文约2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