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雨楠,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顺直水利委员会的会址位于天津,它旨在测绘顺直全省河道、制定治本计划,该会虽因“中外合办”颇受非议,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海河水政的统筹。1928年9月,华北水利委员会正式在津成立,它由顺直水利委员会改组而来,隶属于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纯属“自办”;辖区由原“顺直”扩大为“华北”,“华北水利区”的范畴逐渐明晰,即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在走向“自办”的过程中,河北省政府与国民政府因治权产生纠纷,多次协商后省府取消对华北水利委员会的限制,承认其对水利的统筹作用,并与之合作,华北水利由此得到一定发展。
一、“合办”缘起及“自办”契机
“顺直五河”一般指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及北运河,五河均经过天津的海河流入渤海,“顺直水利”时期可视作“前华北水利”时期,期间海河干流淤塞、航行不畅,最先诉诸“中外合办”。1897年春,总理衙门就中外合治海河之事,一再咨商电询北洋大臣王文韶。同年3月26日,王文韶公布告示,称正饬津海关道、筹赈局、水利局会同核议水利,后遂有天津海河工程局之成立。
1917年,顺直爆发洪灾,河道问题彻底暴露,全国水利局与海河工程局在治理方案上产生分歧,外交团要求成立“联合委员会”,北洋政府虽有顾虑,但最终还是应允。究其原因,一方面本国可堪重任的工程师甚少,“合办”可迅速进入测绘程序。另一方面,外人不断施加压力,政府担心丧失更多权力。经过改名称、划权限、定经费、限时间等措施,1918年3月20日,顺直水利委员会在天津成立,该会旨在测绘顺直河道、制定治本计划。
海河工程局的职能仅限于海河干流,顺委会则旨在统筹海河水系,二者均有“中外合办”的特征。就海河工程局而言,1897年设一总办、三会办,工程统交丹麦工程师林德负责;庚子事变后,董事会总揽局务,董事会主席是外国驻津领事团的代表,权力最大。换言之,海河干流治理上外人反客为主,独揽治权。就顺委会而言,会长是熊希龄,另有会员六人,其中四名洋会员。不仅如此,该会工款来自整理盐款、善后借款等,动用均需经外人签字认可,“中外合办”之弊显露无疑。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改组成立了华北水利委员会,该会隶属于建设委员会,主席、委员均由国府任命,经费由财政拨款,是中央驻津水利机关。1928年年初,顺委会就已宣布裁撤意向。北伐胜利后,顺委会各个代表丧失合法性,为保护十年水利成果,熊希龄电请国府接收,并派专员郑正诗、张树贤携带会中图表赴南京说明情况。建设委员会派沈伯棠、须君悌赴津,于7月18日与顺委会接洽移交事项,19日移交关防,嗣后一切对内、对外事务均由沈、须等继续办理。
事实上,接收过程并不顺利,经费、人员等方面产生了纠纷。其一,当时顺委会有秘书、工程、会计三处,沈伯棠让三处直接移交清册,不料发生枝节,至8月1日才交接完毕。其二,余款交接。前会员不接受无故裁员,部分被裁职员要求按章领薪,然而建委会不愿额外支付。其三,一般工作人员之去留。补测、绘图、汛情监测、闸坝管理均需人手。然而,沈、须二人裁换测量队员,撤回原派驻各水闸的技术人员。其四,熊希龄认为沈、须懈怠工程。对于当年雨期前竣事的水利工程,沈、须迟迟不派员验收,一旦大雨冲刷土方,数量将无从证实,双方极可能互相推诿责任。即使如此,1928年9月26日华北水利委员会如期在天津成立。
之所以由华北会统筹华北水政,主要可归因于三方面:其一,就历史而言,中央政府向来负责大江大河的水利,海河价值不亚于上海黄浦,非一省私有。其二,就现实而言,以往因常年战争无法统一管理,北伐既已成功,不能再任由河道分裂而不谋取统一。河北五河的上游多在山西境内,黄河下游治理涉及河南、山东,应一并勘测、规划,非由中央管理不可。其三,华北会与其他水利机关是合作关系,目标一致,可互相帮助,各地原有水利机关照常办理固有事务。
二、省府的抵制与协同
对于顺委会的接收改组及华北会的成立,河北省政府多有不满,这个过程较突出地体现了“内部磨合”,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治权上的分歧、协商与合作,这个过程外人并没有主动介入,只能任凭会员资格的丧失,并接受中国“自办”这一事实。
建设委员会奉令接收顺委会的同时,北平政治分会也令河北省政府接收顺委会,省府不呈报,南京便派员赴津。省府认为,一则建设委员会远在南京,对河北水利鞭长莫及;二则原直隶、京兆辖区即河北辖区,理应像北运河河务局等那样由省府接收,隶属建设厅。若南京国民政府负责全省水利就应接收所有的水利机构,而不是仅接管经费来源固定的顺委会。于是,省府一面向熊希龄交涉,一面向南京力请,然而两重努力都未奏效,省府采取反制措施:其一,争取主动权,组织新的水利机关;其二,禁止华北会在河北省内测绘;其三,要求中央政府修改华北会组织条例。
对于华北会的职责及相关纠葛,河北的民众大多不明情况,一些士绅条陈治河的意见书均送至省建设厅,华北会“呼应不灵”,省建设厅以此为由,宣称民众更倾向于省办理水利。至于明白原委的民众,则认为省府不遵中央指令、不顾治水大局、不明顺委会历史、强词夺理,十分狭隘。
为尽快解决纷争,建委会派员与省府协商,成效初显,然省建设厅却坚持禁令,直至厅长温寿泉获得华北会委员之职才罢休。1929年2月下旬,专员陈懋解、秘书李鼎等奉令赴津考察华北水利,与李仪祉接洽后,又面见河北省政府主席商谈水利权限等问题,省政府委员会决定取消对华北会的禁令。可是,温寿泉认为接收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不应取消。5月,又经多次协商,温寿泉可与省民政厅长共同担任华北会的委员,该会的测绘未再受阻。华北会遭遇禁令期间仍设法在漳河北岸(河北境内)测量,至于河北省外的测务,也照常进行。河北测务之外,华北会讨论整理海河及永定河的计划,研究平津通航等计划,还派员赴河南测量漳河、黄河地形。为避免沿河民众不明事实加以阻碍,测队还印刷传单,宣传测绘的重要作用。
三、统筹措施及进展
华北会主管华北全部水利。行政区划上涉及察哈尔、热河全省、辽宁西南部,河北全省(除东明、濮阳、长垣外),河南北部十余县、山东东北部十余县及山西东部。为有效统筹,华北会主要采取四项措施:其一,要求审查区内其他水利机关的工程计划;其二,聘请当然委员;其三,聘请协助委员;其四,筹议华北水利讨论会。因1930年政局动荡、交通不便未能成行。1931年12月,华北会旧案重提,华北各省建设厅、各水利委员会、各水利局、各河务局及有水利学术著作者均在邀请之列。
华北会组织条例修订过程中,黄河水利脱离该会职权,该会在奉令或受邀的情况下依旧可参与黄河水利。华北会也曾协助辽宁省建设厅测绘辽河流域。至于辽河的水文观测事务,1931年年初华北会提出合办测站、共同承担费用,2月辽建设厅同意在辽源、三江口等五处设站,后因局势恶化被搁置。整体而言,(1937年前)华北会会务主要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隶属建委会及内政部,中央仅拨常费,时常不能定时、定额下拨,华北会只能从事测量设计、调查研究、工程计划及闸壩维护等事。第二阶段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中央为水利事业费专门拨款,华北会事务渐繁,与河北省的合作最多、最密切。1937年因全面抗战爆发,华北会被迫迁往后方,抗战胜利后才回迁天津。
近代华北水利区的核心是海河流域,这正是华北会职权的核心,华北会统筹水利的过程既展现了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分歧与协作,又揭示了治理机制的时代特性。走向科学治水的过程不可避免地求法于洋,“中外合办”成为重要取向,治权的失落成为事实或潜在威胁——外人独揽海河干流治理,并干涉上游治理。为争取治权、保卫国权,“自办”成为不懈的追求。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思路向来有之,但走向实践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顺委会开创华北水利的基础,华北会在承续的基础上更新技术、设备,扩大测绘范围、提高测绘精确度,“实屈全国水利机关之首指”。此外,华北会第一任主席李仪祉是公认的水利先驱,会内任职的秘书课课长张含英、课员茅以升等还为新中国的水利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摘自《南开学报》2023年第6期,原文约1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