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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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盐务缉私武装研究(1949—195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22 浏览次数:

作者杨强马陵合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沂沭河治导是新中国成立前后为协助淮河干流治理,在鲁中南和苏北地区投入建设的首个大型水利工程,被誉为“千里治淮第一仗”。工程建设之初,面对工地医疗卫生的多重困境,党和政府将卫生事业提高到政治任务的高度,建立工地医疗卫生机制,增强民工卫生意识,加强民工日常生活保障。这些举措在改善工地医疗卫生状况的同时,也保障了民工的身体健康,确保了工程如期完成。中国共产党在沂沭河治导工程中对民工医疗卫生工作的先行探索,是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践行人民路线的生动实践。党在开展人民工程的过程中也打开了人民卫生事业的新局面,体现了党和国家治理水患、改善民生的决心和情怀,也为新中国水利领域卫生事业发展乃至社会主义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提供了有益借鉴。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组建了人民盐务缉私武装,其称谓上有盐务队、人民盐警队、人民盐务缉私部队之沿革,队员习惯上称作盐警。盐务缉私武装是参照军队编制并配备武器弹药,承担缉私护税、保障盐场及仓坨安全,具有特殊警察性质的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组织。盐务缉私武装作为一支特殊的军事化或半军事化武装在中国历史上存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是保障财政收入、维护盐场秩序的重要依靠力量。

新中国盐务缉私武装从缉私策略上来讲,体现了依靠群众缉私、打防并重、注重教育、织密网络的策略。从缉私效果上来看,实现了缉私活动历史性的根本好转。新中国盐务缉私武装作为一支有力的队伍,除了缉私护税、维护盐场治安外,还协助当地承担了肃特锄奸和镇压土匪、反革命暴乱的工作。新中国盐务缉私武装的发展历史,对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第一,依靠群众、协同各方,建立强大的立体缉私网络。新中国盐务缉私政策从一开始就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缉私。盐务缉私部队持续开展拥政爱民教育活动,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为协同缉私奠定了基础。盐务缉私武装注重群众缉私小组的作用,建立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缉私网络。从运城盐池缉私来看,池内有护厂队、池外有缉私小组,还有地方公安等武装机关配合巡查,再辅以缉私政策和缉私法规的规范,初步构建了严密立体的缉私网络。盐务缉私部队外联政府机关,尤其是公安部门,内接各盐场、工会、称放所等盐局内部机构,充分发挥各部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等在缉私活动中的带头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缉私效果。

第二,缉私政策应注意宽严相济,把教育和惩罚结合起来。1950年第二届全国盐务工作会议确立了“对防治走私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各地缉私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反对滥用武力,脱离群众的现象”的缉私方针。处罚为辅不意味着一定要轻处罚、不处罚。从山西情况来看,个别案件的判决导致1950年的缉私工作总体出现了过宽的状态,促使大规模偷盗食盐、私捞硝盐现象的发生。后经政策的合理调整,才使缉私活动有了好转。这说明宽大与严格、教育与处罚应是统一的,二者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效,绝不能顾此失彼。

第三,合理平衡税率和缉私的关系。1949年年底,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盐务工作会议,通过了提高盐税税额的决定。食盐税率提高及“银元米面之战”引起物价上涨也波及盐价,盐价上涨助推了食盐走私,影响到税收任务的完成。而  195061日,盐税税率减半征收后,食盐售量大增,税收任务也得以超额完成。降低盐税税率后,私盐存在空间被挤压,缉私任务相对减轻。当然税率也不是越低越好,过低会影响财政收入。理想的措施应该在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历史诸多因素后,在税率的高低与缉私管理之间建立一个平衡而又有活力的动态机制。

总之,新中国盐务缉私武装作为一支特殊的武装力量,在保障缉私护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盐务缉私武装的组建、运行与裁改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在复杂而严峻的走私环境下,盐务缉私武装得以组建并适当地扩充;在广泛发动群众协助缉私、教育群众防私的缉私策略下,盐务缉私武装缉私压力减轻; 在精兵简政的政治要求和统购统销、降低盐税税率的经济政策下,盐务缉私武装最终裁改。盐务缉私武装从此消失于历史舞台,体现了新中国盐务政策依靠人民缉私、减轻人民盐税负担的人民盐务导向。盐务缉私武装的组建、运行、裁改是新中国财税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国家财税治理、盐务行政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摘自《安徽史学》2024年第1期,原文约19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