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义昭,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
【摘要】应天府乡试是明代各直省乡试中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乡试之一,和顺天府乡试一起成为乡试的典范,共同构筑了所谓“京闱表率”这一历史现象。乡试录是全面记载一科乡试信息的科举文献,考场官员名单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现存应天府乡试录可以看出,明代应天府乡试官员由提调官、帘内官(包括主考官、同考官)、帘外官(包括监试官等10类人员)三部分组成。其中,提调官并非传统认为的帘外官,而是总揽全部考场事宜的官员,一般由应天府尹、应天府丞担任;应天府乡试主考官为朝廷派遣,同考官则由应天府自行聘取;从应天府乡试帘外官的人员构成来看,所有官员皆来自南直隶,尤以南京城内的官员居多。
应天府乡试是明代各直省乡试中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乡试之一,和顺天府乡试一起成为乡试的典范,共同构筑了所谓“京闱表率”这一历史现象。深入研究应天府乡试,可以为认识明代科举提供一个绝佳的案例;而从考场官员体系入手,则是探究乡试制度的基本途径之一。
一、应天府乡试录
应天府乡试录是全面记载一科应天府乡试信息的科举文献。洪武、建文时期,应天府乡试录多称作“京畿乡闱纪录”“应天府乡试小录”“京闱小录”等。永乐时期,“京闱试录”之称较为普遍。景泰元年,也称“应天府乡试小录”和“应天府乡试录”。此后,“应天府乡试录”逐渐成为统一定名。
应天府乡试录的内容包括六大要素,按顺序依次为:前序、考场官员名单、考题、中式举人名单、程文、后序。其中,考场官员名单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考场官员名单,按顺序分别为:提调官、考试官、同考试官、监试官、收掌试卷官、印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对读官、巡绰官、搜检官、供给官。在考场官员名单中,分别列有各人官职、姓名、字、乡贯、出身等信息。至崇祯十二年,应天府乡试录又在乡贯前增列户籍一项。现存应天府乡试录,多数已经影印出版。《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收录27种,《明代登科录汇编》收录5种。
二、提调官
对于提调官,传统说法皆将其划为帘外官。实际上,提调官是总揽全部考场事宜的官员。在应天府最早的乡试录所列考场官员的次序中,提调官列在考场官员名单最前面,其后则分别是帘内官、帘外官诸人。在此之后,历科应天府乡试录皆守此格式,按提调官、帘内官、帘外官三大部分书写考场官员名单。即使主考官本人,也完全认可这种排序。
洪武三年首科应天府乡试,特进右丞相汪广洋、左丞相胡惟庸任知贡举。此时的知贡举即后来的提调官,而以会试的知贡举之官称命名应天府乡试考场官员,左、右丞相担任乡试知贡举,可见应天府乡试首屈一指的地位。应天府乡试设1员提调官的共有8科,占总科次的25.81%;其中应天府尹有4人,应天府丞有4人。设有2员提调官的则共达23科,占总数的74.19%。可见一般情况下,应天府乡试提调官设有2员,分别由应天府尹、应天府丞担任。
三、帘内官
帘内官包括考试官、同考试官,主要负责出题、阅卷、录取等事宜。
考试官又称主考官,正、副各1员,负责出题、阅卷、录取等事宜。洪武三年应天府乡试,主考官为前御史中丞刘基、治书侍御史秦裕伯。至建文元年,朱允炆诏令应天府乡试主考官从翰林儒臣中选任。从此以后,逐渐形成定制:两京乡试主考官,在翰林院、春坊、司经局官内选任,由内阁具名奏请钦命。两京乡试得到明廷的特别重视和政策倾斜,从而形成“京闱表率”的现象。与其他各省乡试相比,无论官职,还是出身,应天府乡试主考官都要更胜一筹。各省乡试主考官长期由教官充任,尽管经过万历十三年改革后由京官充任,但在官职、地位、资望、学养上仍难与应天府乡试相比。正是因为两京主考官地位崇高,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故很少出现其他各省乡试监临官侵夺主考职权的现象。
同考试官又称同考官、房考官,是协助主考官处理科场事宜的官员,主要负责评阅某经试卷。与主考官由朝廷派遣不同,应天府乡试同考官为应天府自行聘取。洪武三年应天府乡试,同考官为翰林院侍读学士詹同、弘文馆学士雎稼、起居注乐韶凤、尚宝丞吴潜、国史编修宋濂。当时同考官选任尚未形成定制,变动较大。景泰元年应天府乡试,5位同考官皆为外省教官;从此以后,应天府乡试同考官长期选聘外省教官充任。嘉靖年间,应天府乡试实行京官、教官参用的办法,并以教官为主。万历前期,推官、知县开始进入应天府乡试同考官行列,但比例上不占优势。万历中后期,推官、知县始在应天府乡试同考官中逐渐占据多数,教官渐被排挤。这种同考官选任机制较之多由教官充任更具合理性,因而很快被顺天府乡试模仿。
四、帘外官
帘外官包括监试官、收掌试卷官、印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对读官、巡绰官、搜检官、供给官等,负责帘内官职责之外的各种考场事宜。
监试官是全面负责监督考试事宜的官员,监督对象包括官员、考生、吏役等。应天府乡试监试官共2人,均由南京十三道监察御史充任。收掌试卷官、印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对读官是直接负责试卷相关事宜的官员,职责分工稍有不同。一般情况下,收掌试卷官仅设1人,偶设2人。印卷官大多数情况下定员2人,皆从应天府通判、推官中选任。随着应试人数的不断增长,受卷官人数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弥封官长期定制为2员,基本上都由南直隶知县充任。誊录官均为1员,由南京军卫经历充任。对读官,自景泰元年设1员后,天顺六年、成化四年皆守此制,均由南京军卫经历充任。嘉靖十六年,对读官增至3员,此后无定制,其充任者以南直隶知县和南京军卫经历为主。巡绰官是负责监督巡绰科场纪律的官员,均由武职人员充任,定制2员。搜检官又称监门官,是负责搜查进入考场人员的官员,搜查对象包括考生、吏役,定制4员。供给官是负责供给考场人员饮食、用品的官员,其供应对象包括科场官员、考生、吏役等,最少的一科为2员,最多的一科达26员。充任应天府乡试供给官的人员均来自南京,所任官职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应天府属官,应天府属各县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应天府所辖巡检司巡检、河泊所所官、各处驿丞,应天府所辖常平仓、都税司、宣课司、递运所、茶引所、钞关等处大使和南京军卫武职人员。
从应天府乡试帘外官的人员构成来看,所有官员皆来自南直隶,尤以南京城内的官员居多。应天府乡试能成为京闱表率,与京畿重地南京的全方位支持密不可分,而考场官员的遴选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文章摘自《黑龙江社会科学》2024年第5期,原文约9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