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再荣,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曹少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摘要】纽约州阿迪朗达克森林保护区被视作“纯粹荒野”的典范。森林的野生状态得益于该州带有“封锁”性质的“永久野生”政策。城市居民的供水和娱乐需求主导了纽约州森林保护区的创建及“永久野生”政策的形成。这种“封锁”性质的保护在保留野生自然方面意义非凡,但也有着令人不安的后果:否定了当地人传统的公共森林使用模式,将森林“去生计化”,彰显着某种环境不正义的面相;简化了自然本身的功能和价值,使自然“再荒野化”,建构起人类生存与自然保护对立的认知。就此而言,城市居民的需求决定了纽约州森林保护的性质和特征,再造了一片符合都市愿望的“无人荒野”。
【关键词】纽约州;阿迪朗达克;森林保护区;都市需求;自然资源保护
通航河流的供水需求与1885年纽约州立森林保护区的创建 阿迪朗达克地区位于纽约州东北部,多山地丘陵,森林繁茂、溪流密布,数千湖泊点缀其间,是哈德逊河、霍莫克河、布莱克河等众多河流的源头。17、18世纪,易洛魁人占据南部区域,北部生活着休伦人和阿尔冈昆人,彼此争夺这片季节性的狩猎地。独立战争后,新英格兰的拓荒者、北部法裔加拿大人开始涌入。19世纪中叶,印第安人被驱逐,白人成为当地主要居民。
此地气候恶劣,远离市场,又缺乏便利的交通,阻碍了农业的推进,而伐木业的发展一直较为稳定。18世纪中期,法裔加拿大伐木工开始在北部的拉奎特河附近砍伐白松,将木材河运到蒙特利尔。美国革命后,一些固定的锯木厂相继建立。这里的森林资源使奥尔巴尼市和格伦斯福尔斯市成为纽约州的木材加工中心。到1850年,纽约州已是美国木材产值最高的州。随着伐木量的增加,靠近河流、容易接近的松树最先被伐光,伐木工便深入陡峭坡地和溪流上游流域区。早在1820年,纽约州长德·维特·克林顿就曾呼吁州议会停止出售山区的公共土地,以保护对伊利运河水量至关重要的流域。内战前,森林砍伐集中在远离定居点的偏远溪流附近,以白松或云杉为主,来此地的多数游客并没有看到大片森林被毁坏的景象。内战后,资金雄厚的伐木公司开始进入阿迪朗达克南部和东部。同时,外来游客的数量渐增,更多人知晓了伐木业和森林砍伐的状况。
19世纪60年代,一些知识精英开始提醒人们警惕毁林的后果,呼吁保护阿迪朗达克的森林。当时主要担忧砍伐森林会破坏河流上游的水源地,影响河流水流量。1872年,纽约州议会成立州公园委员会调查购买阿迪朗达克林地并设立公园的可行性。委员会的调查报告重申了森林与河流流量的关联,指出阿迪朗达克的森林维持了可通航河流和人工运河的水流量,为河岸磨坊和工厂提供动力。但委员会没有提出保护的具体措施,州议会也没有进一步采取实质性行动。1874年,州议会再度拨款调查哈德逊河的确切源头,计划通过建设大坝和水库保障下游河流的水量,但提议没能在议会通过。
1882年到1883年间,纽约州发生严重干旱,哈德逊河、莫霍克河等主要航运河流水位下降到有记录以来的最低点,这似乎应验了公园委员会的预测,激发了纽约社会采取行动的紧迫感。从这时起,要求保护流域的呼声越发高涨。1883年,纽约州议会通过了禁止在阿迪朗达克地区十个县出售公共土地的法案,迈出保护森林的第一步。
一些颇有政治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商人组织发起游说活动,在创建森林保护区的运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保全商业利益和市场优势是这些群体寻求保护森林的强大驱动力。商人组织联合其他有影响力的个人和团体共同向政府施压,将河流的供水问题提上政治议程,成为左右立法行动和森林保护政策走向的主导力量。
1884年,凭借强大动员能力和影响力,这些商业团体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邀请纽约市长、前美国内政部长、国会议员等公众人物出席或发表演说,引导舆论关注。纽约州议会再度成立由查尔斯·萨金特领衔的专家委员会,以期从专业角度调查设立森林保护系统的可行性。一年后,委员会向州议会提交“萨金特报告”,详述了阿迪朗达克地区的公共土地、伐木、森林火灾等情况,再次肯定森林与河流水量的关系理论,建议为保护流域和木材供应设立州层面的管理机构,由州政府来管理公共林。1885年,州南部的商业团体在华尔街杰瑟普办公室集会,在“萨金特报告”基础上拟定了一项法案,在场的两位州议员同意在议会提出动议力促法案通过。5月15日,法案获得通过。该法创建了州立森林保护区,由分属当地14个县的公共土地组成,设立了专门的森林管理机构“纽约州森林委员会”管理森林保护区。
从保护流域到“封锁”森林:1894年纽约州宪法修正案的形成与通过 保留主义者对保护森林的效果并不满意。在他们看来,仅仅建立森林保护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域问题,因为威胁森林的两大隐患伐木和火灾仍未被有效消除。第一,立法机关一直允许砍伐树木。第二,铁路和火灾的潜在风险依旧存在。第三,盗伐木材事件时有发生。
保留主义者希望在森林保护区推行更严格的政策:一是禁止修建铁路,二是完全杜绝砍伐树木。1888年,纽约州商会联合森林委员会提出禁止在保护区修建铁路的法案,未能在州议会通过。此后,他们转向寻求建立一个面积更大的有明确边界的州立公园。1892年,罗斯威尔·弗劳尔州长签署创建州立阿迪朗达克公园的法案。该法案设立的公园成为一种奇特存在,被戏称为“公-私公园”。然而,第二年弗劳尔州长又签署一项法案,规定森林委员会可出售距离地面3英尺高、直径超过12英寸的云杉和落叶松,所得收益用于收购公园内的私人土地,并给予森林委员会出租部分公园土地或出售部分公共土地的权力。官方允许砍伐的做法引发保留主义者强烈不满。
1893年,纽约州森林委员会根据新法案出售了云杉林地17468英亩,给州财政带来52400美元收入。当森林委员会又试图签订80000英亩云杉采伐合同时,招致纽约市贸易和运输委员会等团体激烈反对,他们游说州长否决采伐合同,但遭失败。该组织委托律师起草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到1894年召开的纽约州宪法大会,最终获得通过。这意味着,州宪法完全禁止了对保护区内树木的任何形式的使用,即便是被火灾烧毁或自然死亡的树木,这使该条款带有了“封锁”的性质。
19世纪后半叶的美国,完全禁伐森林的规定不仅与开发自然资源的潮流相抵触,也与坚持科学、效率理念的明智利用原则相违背。一些具备林业知识的人士并不赞成“封锁”森林。保留主义者之所以选择完全禁伐森林,很重要的一点是禁伐不会损害这些以城市商人为代表的群体的利益。另外,选择诉诸宪法大会而不是州议会,是因为他们很难在立法机关达成完全禁伐的目的。从理念上看,州议会坚定支持专业人员的科学林业管理理念;就势力而言,议会中有着北部各县伐木行业利益的代表,充当着利益集团间博弈的场所,而保留主义者则相对集中在州南部几个大城市,这就限制了他们影响立法机构的能力。不过,若将“封锁”森林的诉求通过宪法大会付诸全州人民公决,便可绕过州议会从而摆脱特定利益集团之间无休止的争论和缠斗,也很有希望赢得多数民众投票。
那么,纽约州民众缘何会同意这一带有“封锁”性质的州宪法修正案?首先,干旱的气候背景加深了民众的危机感。其次,媒体积极渲染伐木业的贪婪、官方保护机构的腐败,塑造其与公共利益对立的形象。再次,科学林业的理念没能获得广泛认可。最后,城市居民主动选择了保留“荒野”。
作为经济发展水平领先地区,纽约州对木材的需求仅仅是地域性的,全州的经济前景已无须凭借这种初级资源。站在南部城市的角度看,该州已具备优先考虑保留荒野的民意和经济基础。对绝大多数远离森林环境的城市居民来说,“封锁”森林不会直接影响自身利益,于公于私,普通市民需要的都是荒野。可以说,纽约州宪法大会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伐木还是荒野的公投。其结果是,多数民众主动选择了后者。
“显而不彰”的娱乐和审美需求 保留主义者认定伐木是威胁森林的祸首,但在创建森林保护区的年代,当地伐木业的破坏程度仍存争议。“萨金特报告”提到,由于伐木工只砍伐占森林总量很少的“软木”,火灾才是破坏森林的元凶,保护森林关键在防火。伐木群体也表示,森林的最大威胁来自猎人和垂钓者粗心引起的火灾。另一个紧迫的现实考量是河流航运,城市商人担心流域受损影响河流航运价值。不过因受铁路冲击,河流的运量正快速下降,其在纽约州经济中的地位也在加速弱化,到19世纪90年代全州运河的总运输吨位数降到了70年代初高峰时期的一半,铁路已然成为最主要的货运方式。
其实,不论伐木的破坏程度是否真实抑或航运价值几何,荒野的保留都绝非无意之举。因为在保护流域这一明显的诉求背后,有着另一重动机:娱乐休闲和审美追求。只是在各种复杂而微妙的缘由交织下,呈现出一种“显而不彰”的状态。
内战前后,美国东北部的城市精英就已发现阿迪朗达克森林的休闲娱乐和健康疗养价值。到1879年科尔文在年度地理调查报告里提到,“这个地区已成为无数人的避暑地——一个公共游乐场,一个名副其实的荒野公园”。阿迪朗达克被彻底发现,它所承载的娱乐价值和美学意义获得普遍认可。许多富裕的政商精英带着反现代主义的冲动逃离城市进入荒野,他们并不满足于仅仅作为一个临时观光客,而是希望拥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荒野。内战后,一些富裕城市居民开始购买阿迪朗达克的森林,建立私人庄园、私人公园和猎物保护区,打造舒适的、季节性的第二居所和隐居之地。在争论保护森林的19世纪八九十年代,正是他们在这里购置娱乐性地产的高潮期。相当一部分保留主义者在这里拥有私人土地,或是精英性质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会员。
这些娱乐性林地所有者对保护公共森林有着更高的期待和更多现实考量。当地村民和伐木工使用公共林地的行为一直威胁着他们的私有财产,“盗伐”“盗猎”、火灾常常殃及私人林地,而起到隔离带作用的大片公共森林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抵御了这些危险。这些私人业主不仅要保护自己林地上的树木和渔猎资源,也希望在公共林地上实行严格限制措施,以使财产更加安全。从这个角度看,私人林地业主是“封锁”公共森林的直接受益者。另外,一些娱乐性林地所有者一直在进行科学林业实践,他们曾雇佣专业林务人员来管理林地上的伐木工作,却强烈反对砍伐公共森林。
1892年,州议会通过的“公园法案”同时列明了阿迪朗达克公园的四种功用:健康、娱乐、流域保护和木材供应。显然,在官方理念中木材供应与其他功能并不冲突。但保留主义者却通过州宪法修正案将“木材供应”的可能性彻底排除了。
反对“封锁”森林的势力一直试图修改“永久野生”条款。1895年,纽约州议会就提出允许砍伐和出租土地的法案,但在1896年举行的宪法大会上遭到惨败。到1915年,立法机关仍试图修改宪法条款。此时许多州已将专业林业原则应用到森林管理中,联邦政府也在“明智利用”国家森林,科学林业的理念已为更多人知晓,但纽约州仍拒绝任何使用保护区树木的做法,州议会放宽“永久野生”条款限制的提议再度失败。
可见,保留主义者坚持“封锁”森林确有强烈的娱乐和审美动机,而这类体验与自然环境的野生状态息息相关。在户外运动和自然爱好者眼中,唯有野生自然才能带来最佳的户外享受,越是充满野性的原生态地区,休闲娱乐和美学价值越高、越能使人获得极致的野外体验。完好无损的野生森林和优美风景无疑是这类体验的物质前提,若要维护其生态基础,就必然要确保阿迪朗达克处于“荒野”状态,这也是寻求娱乐、审美享受与“封锁”森林之间的内在关联。
为何持保留主义立场的群体似乎有意突显保护森林对流域、供水、全州商业等公共利益的重要性,而刻意掩饰或淡化娱乐动机和个人私利?在1883年纽约商会的会议上,参会者就表现出这种倾向,有意识地将提议置于“人民的名义”之下。维护公共利益是极富说服力的话语,也是对严苛政策的最好辩护,因为“封锁”举措势必因限制伐木商和当地人的发展权而遭遇反对。若过于明显地表现出娱乐和审美意图就很有可能被视作特权阶级,或将难以达到“封锁”目的。
19世纪八九十年代,出于娱乐目的保护自然的正当性仍受质疑。保护森林本就与市场和资本逻辑主导的发展理念相悖,而为娱乐、审美目的“封锁”森林,放弃自然资源的资本和生计功用,不仅会招致谴责,也很容易引发阶级敌对情绪。不过,引发敌意的根源并不在于富人购买林地作娱乐之用,而在于这些娱乐性林地所有者禁止外人使用其土地上的动植物资源。不难想象,任何“封锁”性质的森林政策都难免被指责是为了富人的娱乐和私利。
可以说,纽约州的森林保护发端于保护通航河流的流域,它承载着城市居民的供水焦虑和全州商业利益,最终走向了“封锁”的结局。以南部城市商人群体为代表的保留主义者充分运用自身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并采取了高明的政治策略——质疑科学林业,排除当地村民,绕过立法机关,转而诉诸宪法大会和城市选民,巧妙地以州宪法形式“封锁”了这片公共森林。同时,也须注意到,在纽约州这样一个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市民摆脱了生存之虞,对野生自然价值的认知不再仅仅局限于生计和资本考量,他们在担忧河流供水的同时,也同样出于娱乐、健康和审美动机支持保留森林的野生状态。只是,这种“封锁”性质的保护也有着令人不安的后果:在实践层面,它否定了传统的公共森林使用模式,拒绝了当地人对森林资源的消耗性利用,将森林“去生计化”,彰显着某种环境不正义的面相;在观念层面,它简化了自然的功能和价值,自然越来越被窄化为单一的娱乐和美学用途,使自然“再荒野化”,进而建构起人与自然“二分”、人类生存与自然保护对立的想象。从这层意义上讲,城市居民的需求更有力、更深刻地塑造了纽约州森林保护的性质和特征,再造了一片符合都市愿望的排除生计使用的“无人荒野”。
摘自《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原文约24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