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玺,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鹤作为中国古代动物文化中的重要象征符号,成为历史学、民俗学等多个领域的重要研究对象。白鹤作为鹤中独特的一种,因其特殊的形象以及与宗教和世俗的联系,也成为学者关注的对象。那么,白鹤是如何进入神话和宗教系统并且一步步神圣化的,作为宗教神圣符号的白鹤又是怎样进入王权与世俗的场域并成为更普遍意义上的神圣符号的?
一 宗教文本中白鹤传说建构与王权中白鹤符号的政治意涵
白鹤历来被古人赋予各种意涵,而最早能看到白鹤神圣意涵特质的是早期的神仙传说,抑或说正是这些宗教的神仙传说赋予了白鹤神圣意义。白鹤传说的创作主要集中于《列仙传》《神仙传》等书中。《列仙传》是其中最早记载有关白鹤传说的文献,书中叙述风格、故事编排均与道教成仙想象有着紧密的联系。该书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白鹤传说的叙述模式,并且和道教想象形成了紧密的联系,成为后世道教神仙传说创造的范本。列仙传后另一大量创作白鹤传说的文本是早期道教理论家葛洪所撰《神仙传》。白鹤也在这样的神仙传说文本中逐渐神圣化。
考诸以上文本中的神仙传说,可以看到这类传说中神仙人物的两个基本特点即“飞升”与“长生”。神仙传说中多采用白鹤等鸟类祥瑞且仙人多羽化,与时人对拥有羽毛的鸟类飞翔崇拜思想有关。且在寿命普遍较短的鸟类中,鹤的寿命却十分长,往往可以达到六七十岁,甚至超越了古人的平均寿命。加之白鹤在古人眼中是鸟类中少有的胎生动物,更符合早期道家“胎化仙禽”的思想认识。此外,色白也是白鹤能够凸显的重要原因,白色常是祥瑞的象征。基于此,白鹤具备了一切与升仙想象和道教“羽化升仙”“长生不老”思想相符合的特点,因此能成功地在神仙传说和道教传说文本中完成神圣化。
白鹤作为道教神圣权力的标志之一,在道教与世俗王权结合后就会被赋予新的象征意义,并在世俗权力的场域中进一步神圣化。白鹤作为有神圣内涵的符号,最早见载于《汉书》。但汉代祥瑞多以凤凰、黄龙等形象为主,白鹤仅仅是作为神光等祥瑞的伴随符号出现的,不能被纳入具备世俗神圣意义上的祥瑞之列。直至唐代,白鹤才再次以祥瑞的形象见载于史册,且都与道教成仙事迹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道教元素的白鹤已经开始成为国家祥瑞,这与唐王朝尊奉老子、推崇道教的政策紧密相关。通过白鹤在唐代不同时期是否以祥瑞符号出现的情况来看,白鹤作为道教的神圣符号,其在世俗王权场域中能否获得神圣地位是由王权与神权结合的紧密程度决定的。
白鹤除了被世俗王权利用以作为祥瑞加强其威权以外,在王权空间仍有其他途径被作为神圣符号以进一步神圣化。皇帝舆服是其中最好的一个例证,皇帝冠服之上的白鹤符号始于唐代并且深受道教影响。紫云白鹤成为皇帝舆服的固定搭配,使得白鹤符号在官方表达中亦能成为皇权的代表符号,附着在其上的政治意义或许已经超越了宗教的意义,白鹤也因世俗政治权力的重新塑造和推动而获得了进一步的神圣化。
二 教俗结合:宗教符号与墓葬堪舆
道教是中国本土发展起来的宗教,其最先便是在民间兴起,墓葬堪舆活动由于吸取了大量的道教知识,成为道教与世俗活动紧密结合的领域之一。中古墓志多见白鹤之瑞或葬穴合白鹤形势之说,如庾信所撰墓志中载“山形起伏,既符白鹤之祥;地势风烟,乃合青乌之气”。白鹤已经成为中古时期墓葬堪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符号,白鹤之势甚至在中古墓葬中成为评定墓穴是否吉祥的必要条件之一。
中古墓志所见与白鹤相连的“青鸟”“青乌”等词汇乃是风水堪舆之术的代称。而白鹤与青乌并举成为墓葬堪舆术的代指则成为中古时期一种独特的情况。从宋人和清人的记忆来看,青乌、白鹤二词往往并列在一起指代堪舆,这一习惯应该真正发端于唐代,青乌和白鹤应该分别指代两种盛行于唐代的堪舆术,即《青乌子》和《白鹤望山经》。且青乌白鹤之称多见于道教文献,所以白鹤进入堪舆系统亦与唐代道教的发展不无关系。唐代墓志中,青乌白鹤之记载层出不穷,蔚然成风。无论是一般社会阶层还是仕宦之族,其墓志均能体现出对青乌白鹤之术的运用。
白鹤符号进入墓葬堪舆或与中古墓葬之事重视“生气”、沟通阴阳有关。《初学记》引《相鹤经》云:“鹤者,阳鸟也,而游于阴。”可见中古时期已经有将沟通阴阳的作用附着在鹤身上的认识了。另外,中古堪舆学的发展本就与道教的发展紧密联系,白鹤在道教中升仙、长生的神圣化表征更能与墓葬之事相契合,亦能衍生为白鹤可以沟通阴阳的特质,这样白鹤作为道教的神圣符号进入墓葬堪舆系统也就顺理成章了。在这一领域,白鹤又被赋予或者着重强调了其沟通阴阳的神圣特性,并在不断地被加工创制的过程中完成了在该领域的神圣化。
综上,通过白鹤在宗教、王权、堪舆三个层面神圣化的现象进行研究发现,白鹤在不同领域成为神圣符号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符号权力表现在它们的表达方式和主体选择中,它可以控制和限制人们对符号的解释。白鹤的神圣化亦是如此,在符号流动的过程中,白鹤被选择进人不同的社会系统与它原初的道教神圣意义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一旦进入全新的场域后,白鹤符号就必须满足新的领域的需求,以此获得该领域的认可进而拥有全新的神圣性。
文章摘自《唐史论丛》2025年第41辑,原文约20000字。